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非在职人员。其中,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请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点击下载《医院临聘人员面试报名表》,将《医院临聘人员面试报名表》附在简历首页。同时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