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佑杰家政公司
在小红书上发表了一篇名为
“清华保姆阿姨管家”的帖子后
引发网友热议
相关话题
“清华毕业做家政是人才浪费吗”等
一度登上热搜。
截至目前阅读量已达4.8亿。
而当网友对该话题热烈讨论时,事件却疑似迎来了反转。媒体爆料称,求职简历上的照片,很可能并不是求职者本人,而是浙江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女生。
该大二女生表示,求职平台上那张广为流传的照片,应该是PS了她本人的一张证件照,修改了眼睛的部分。这张照片是她在两年前高考时拍的,跟这次求职的事完全没有关系。
对比了该女生的原证件照和网传图片,发现两张人像的头发、衣服、脸型等高度相似,但五官稍有区别。当事女生称:“我很早就把社交媒体上的这张照片删了,但网上还有。”
针对此事
有网友表示
“这个清华学生应聘保姆至少上了4次热搜
没团队炒作我不信。”
将照片PS处理后就不侵权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安徽普法
来源丨中国普法上海法治报新闻晨报
本期编辑丨王艳贾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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